明知故“存”!夹江公安查获4起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临近春节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逐渐进入旺季
然而,部分经营者
未经审批非法生产、运输
储存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全力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近期
夹江县公安局重拳出击
依法查处4起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一
近日,夹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城东社区一房屋内,存放有大量的烟花爆竹。经查,刘某将烟花爆竹非法存放在冯某云的房屋中,现场查获烟花62箱,鞭炮180卷。
案例二
近日,夹江县公安局联合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的店铺,现场收缴56种烟花爆竹。
案例三
近日,夹江县公安局民警根据工作线索,在易槽东路一门市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2种,价值5700元。
案例四
近日,蒋某平驾驶面包车运输186饼鞭炮被夹江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同日,民警在新场镇一住宅内,查获蒋某平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515件,鞭炮11饼。
经查,以上被查场所均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目前,相关违法行为人因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夹江县公安局依法处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依法扣押。
编辑:张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