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平安夹江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警方“找上门”
www.jj.leshanpeace.gov.cn 】 【 2022-07-25 17:05:35 】 【 来源:夹江微警


微信图片_20220725170506.jpg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都必须持证方可进行。如果有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为持续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夹江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全县超市、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深入摸排,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7月18日,夹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城区查处了一起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据夹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介绍:在查处这起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所燃放的鞭炮和烟花爆竹不是正规的公司产品,但是当事人也无法讲清楚购买的具体地址,只能说清楚是在甘江买的。

  

  根据这条线索,民警在甘江镇开展大量的走访。7月20日,经过调查,民警锁定位置和人员为甘江镇滨河社区的唐某某,并在唐某某的住处查获非法存储销售的礼花109箱,鞭炮115卷。唐某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另一路民警也在吴场镇丰收村村民林某某处,查获了礼花40箱,鞭炮364卷。目前,唐某某、林某某已被公安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深挖侦办当中。


编辑:何盈巧
夹江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