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养儿子,我父亲是盲人,我母亲要照顾我父亲,我平时又在上班,没有办法照顾女儿”
“我长期在外面打工,我母亲已经照顾女儿四年了,现在她也年老体衰了,没办法继续照看了,这么多年我们为了治疗女儿还欠了很多债务,原告也应当负担”。
法庭上,一对起诉离婚的夫妻各自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一个儿女双全的美满家庭,因何原因对簿公堂?
案 情
原来,这对夫妻的小女儿在七个月大时被诊断为脑瘫。夫妻双方为女儿的治疗与康复倾注了无数心血与金钱,直至2019年年底,他们已无力再承担高昂的康复费用,女儿的治疗因此中断。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感情渐渐出现裂痕。2020年起,女儿被接回家中,主要由父亲独自承担抚养重任。而母亲因生活所迫在外打工赚钱,偶尔回家探望。最终,女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抚养儿子,脑瘫的女儿交由男方抚养。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男方认为自己与父母已竭尽全力抚养女儿四年,身心俱疲,且随着父母年岁增长,他们已无力再承担抚养责任。而女方认为自己需兼顾工作与长子,难以全天候照顾脑瘫女儿,亦有难处。这场关于爱与责任的争执,让法庭的气氛一度紧张到了极点。
受理案件后,木城法庭的黄昕蕾法官并未让这起案件仅仅停留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之上。她深知,每一个家庭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辛酸与不易。“子女是父母永远无法割断的血脉,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生活的种种不幸不能牵连到无辜的孩子,尤其是您女儿这样的特殊儿童,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和陪伴……”。黄昕蕾法官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与原被告推心置腹的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苦衷,同时向其普及相关法律,积极鼓励双方共同面对困难,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怨恨与不满,达成了和平分手的协议。同时,他们也为女儿的抚养问题找到了新的解决方案——轮流抚养制度。这意味着,脑瘫的女儿将在父母的共同关爱下成长,而不再是任何一方单独的责任。同时,对于因女儿治疗所欠下的外债,双方也同意各自承担部分责任,原告更是当庭支付了应付款项。
从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从互相推诿到轮流抚养。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的人文关怀与司法温度,更有效保障了特殊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司法之力为其撑起了爱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