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和解 劳务费终有了“下文”
“谢谢检察官,没有你们的尽心尽责和倾情帮助,这个和解协议还达不成,不知道多久才能拿到钱!”申请人程某某激动地说道。
迟迟收不到劳务费
2021年9月,程某某因与唐某甲、唐某乙劳务合同纠纷起诉至夹江县法院,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唐某甲、唐某乙对所欠33555元劳务费的支付方式。但调解协议达成后,唐某甲、唐某乙分文未付,程某某于2022年1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唐某甲、唐某乙支付了10000元。2022年6月,程某某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程某某向夹江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机关介入
通过走访了解,唐某甲、唐某乙因疫情原因自身尚有应收欠款未收回,且目前还与其他人有劳务合同纠纷。经过多次联系,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做好程某某的思想稳定工作,详细地为程某某进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及时做好唐某甲、唐某乙的释法说理工作,阐明拖欠劳务费的利害关系,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推动解决执行难题。通过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就本案再次进行友好协商。
达成和解
8月8日,在夹江县法院调解室,承办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共同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唐某甲二人当天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在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夹江县检察院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民工“烦薪事”。据了解,夹江县检察院还成功办理了另外两起执行和解案件,通过积极履职,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激化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何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