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饮酒担责任,倾情调解促履行
近日,夹江法院通过倾情调解,成功执结一起因共同饮酒而承担同桌饮酒人部分死亡赔偿责任引起的纠纷,有效防止双方矛盾激化,促成案件履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桌饮酒,共同担责
2021年1月底,年关将至,高某到王某家帮忙锯木料后,受邀在王某家吃饭,吃到兴起二人开始共同饮酒。饭后,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意外,驶入路边沟渠中摔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21年8月,高某家属将王某起诉至夹江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作为同桌饮酒人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遂判决王某向高某家属支付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双方矛盾持续存在,王某迟迟不肯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2022年6月15日,高某家属向夹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夹江法院立案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夹江法院进行协商,不料双方对立情绪升级,竟当庭争吵。经承办法官多次做工作,释法明理,最终让王某认识到自己确实在此次纠纷中存在一定责任,遂按照生效文书确定的金额全数支付给高某家属。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编辑:何盈巧